一般人士-通用技能培訓課程/「新技能提升計劃」

申請資格:

1. 僱員再培訓局所有培訓課程的基本申請資格: 

(i) 香港合資格僱員(即合法在香港居留並可無條件自由受僱或工作的人士,包括香港永久性居民及新來港定居人士);及

(ii) 年齡在 15 歲或以上;及 

(iii) 學歷在副學位程度或以下;及 

(iv) 申請人須符合課程的入讀資格,包括個別課程根據行業/職位的發牌條件或法例要求。 

2. 正修讀非本局的全日制課程學生,包括在休學或學校假期期間,不可報讀本局課程。

3. 培訓機構的僱員不可報讀由該培訓機構提供的任何本局課程。

4. 凡年齡15至17歲及中學畢業學歷或以下程度的待業、待學青年人,應報讀「青年培育計劃」課程。

5. 報讀就業掛鈎課程的申請人必須是失業、待業或失學人士,並須具備就業意欲,以及對相關工作有興趣。培訓

機構會以面試確認申請人的就業意欲。

6. 報讀非就業掛鈎課程的申請人,須具備就業或轉業意欲,如有需要,培訓機構會安排申請人進行面試。

7. 申請人須符合基本申請資格、通過面試及入學試(如適用),方獲取錄及輪候入讀課程。

申請豁免繳費或繳付「高額資助學費」須知:

豁免繳費或繳付「高額資助學費」是依照學員獲編班時的就業/收入狀況為準,並須提交入息證明。學員於下列情況,可申請豁免繳交學費或繳付「高額資助學費」:

申請豁免繳交學費的資格

申請高額資助學費的資格

申請一般資助學費的資格

沒有收入或低收入(每月收入*為$14,000或以下)

每月收入*為$14,001至$22,000

每月收入*為$22,001或以上

*收入是指從工作(包括受僱及自僱)中所賺取的工資及薪金、經營業務所得的淨收益及每月所得長俸。受僱及自僱的收入包括底薪、逾時工作收入、花紅、佣金及津貼及未放年假薪酬等,扣除法定的5%僱員強積金/公積金供款。而花紅、雙糧、約滿酬金及未放年假薪酬等類似性質的收入,應以相關工作時段來平均計算。

*申請豁免繳費或繳付「高額資助學費」手續及詳情,請向本處職員查詢。

註:其他入讀要求請參閱僱員再培訓局課程總覽

(確實開班日期以職員聯絡為準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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